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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律政,资本公积与注册资本区别是什么?
  • 在中国,【注册资本】是一个商事法律概念,而【资本公积】更多的是一个由会计准则加以规范调整的会计科目,二者实质不同,但内涵和外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根据2014年《公司法》修订后颁布实施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4年第64号公告),注册资本的定义如下: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注册资本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

    由上可以得出,【注册资本】的实质是公司成立时股东以认缴或实缴方式确定的出资额/股本总额。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发证、年审公示等一系列程序在法律上予以确认,体现出“注册”二字的意义,并作为公司对外开展业务的一张“名片”。

    而对于【资本公积】,《企业会计准则》仅在后面说明主要会计科目及处理的附录中作了如下说明:

    本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然后列举了一些涉及此科目的业务处理,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值、发股发债手续费冲减、权益法下被投资方利润之外的权益变动、房地产用途性质转换等。可见,【资本公积】更多地是作为一个体现会计主体权益变动的工具,而非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同或类似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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